简易消防站的配置
(一)乡镇社区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二)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三)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四)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常规的微型消防站配备清单如下:
1、1.8米*1.8米微型消防站柜
2、中号消防斧
3、喊话器
4、消防锹
5、消防钩子
6、97规格战斗服
7、02规格战斗服
8、4kg干粉灭火器
9、30分钟自救式呼吸器
10、16mm逃生绳
11、六合一强光手电
一)设有消控室的重点单位,应建立一级微型消防站。
(二)无消控室、员工人数在10人(含)以上的重点单位,应建立二级微型消防站。
(三)无消控室、员工人数在10人以下的重点单位,应建立三级微型消防站。
(四)同一建筑内多个重点单位共用消防控制室的,该建筑可合并建立一级微型消防站,每个重点单位应建立三级微型消防站。
(五)非重点单位可参照此分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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