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备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微型消防站,是以救早、灭小和“三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和社区群防群治队伍。有消防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和社区微型消防站两类,是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社区建设的最小消防组织单元。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扩展资料微型消防站的人员配备:
1、微型消防站设站长、消防员、值班(守)人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2、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其他岗位人员由单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保安或员工等担任;社区微型消防站站长应由社区负责人兼任,其他岗位人员由村治安联防队员、社区保安、物业管理人员、社区工作人员、消防志愿者等组成。
3、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宜不少于 6 人,单位员(职)工总数不足 6 人的,全部人员为微型消防站人员。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行 24h 值班,每班不少于 2 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值班保安等人员可兼任微型消防站值班人员;社区微型消防站实行 24h 值守,每班不少于 1 人,值守人员应能及时接收火警指令,并通知其他队员到场进行处置。
4、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微型消防站职责
一、微型消防站应承担以下任务
1.根据火灾报告,及时赶赴现场实施火灾扑救;
2.熟悉所在单位(场所)情况,制定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定期开展灭火救援演练;
3.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4.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5.接受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调度,协助处置毗邻单位、场所初起火灾扑救。
(副)站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指挥初起火灾扑救;
2.组织制定执勤、管理制度,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灭火救援业务训练、落实安全措施;
3.组织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以及灭火救援预案,掌握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
4.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
5.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三、班(组)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指挥本班(组)开展初起火灾扑救;
2.掌握所在重点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和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处置程序及行动要求,熟悉灭火救援预案;
3.熟悉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落实维护、保养;
4.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5.管理本班(组)人员,确定任务分工。
四、驾驶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熟悉灭火救援预案;
2.熟练掌握车辆构造及车载固定装备的技术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能够及时排除一般故障;
3.负责车辆和车载固定灭火救援装备的维护保养,及时补充消防车辆的油、水、电、气和灭火剂。
五、控制室值班员(通信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按照火灾报告或地方政府、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出出动信号,并做好记录;
2.熟练使用和维护消防设施设备(通信装备),及时发现故障并报修;
3.掌握所在重点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熟记通信用语和有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方法;
4.及时整理灭火救援工作档案;
5.及时向值班站长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六、消防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职责分工,完成初起火灾扑救;
2.熟悉所在重点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基本情况;
3.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负责保养装备完整好用,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4.负责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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