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关于人员配置的最低标准如下:
(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二)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三)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四)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因此微型消防站最低标准配置需满足以上4个规定。
“卫星消防站”设立作战区、值班室、生活区三大分区,灭火防护服、微型消防车、对讲机、空气呼吸器等设备一应俱全,配备6名灭火先锋队员,实行24小时驻点值班备勤制度,以快速处置初期火灾为目的,为后续救援力量到达争取更多时间。
微型消防站是消防重点店单位和设有消防控制室要求设置的,以要求3分钟到场、早扑救、灭小火的为目的建设起来的扑救初期火灾的一个救火队伍。它一般是以单位的志愿灭火队伍为基础,配备一些常用的必备的扑救初期火灾的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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