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等。
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
一般的话只需要五六十平米的场所,配五六名队员,配备一辆以上消防摩托车或小型消防车,配备灭火器具、防护装具、破拆工具等17类基本消防器材,个别救援任务重、条件允许的队站,适当提高车辆装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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