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消防站是依托社会单位和政府专职消防力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的一种建站形式。
一、明确微型消防站队长、工作人员及职责。
二、消防站人员应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联合各项目管理部门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三、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一天以上,需经队长签字批准。未经批准,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消防站。
四、按照工作计划,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于发现的火灾的隐患和违法行为予以整改和制止。
五、消防站队长应制定站内学习、训练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学习、开展训练,并达到一定标准。
六、定期对站内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有效。
七、做好站内各项巡查、检查记录,设备台账记录及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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