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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学校微型消防站的建设标准?

发布时间:2022-10-16 浏览:1472
来海旺达集装箱了解山东省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与学校微型消防站的建设标准,有箱体集装箱定制需求也可以联系15373330011。

建设标准

(一)人员配备

1、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2、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

3、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4、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二)站房器材

1、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2、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3、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三)岗位职责

1、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2、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3、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

(四)值守联动

1、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

2、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3、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公司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所属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五)管理训练

1、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为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保卫处消防大队备案。

2、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并落实岗位培训、队伍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

3、微型消防站应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不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训练内容包括体能训练、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器材的使用等。

(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二)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三)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四)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因此微型消防站最低标准配置需满足以上4个规定。

(一)设有消控室的重点单位,应建立一级微型消防站。

(二)无消控室、员工人数在10人(含)以上的重点单位,应建立二级微型消防站。

(三)无消控室、员工人数在10人以下的重点单位,应建立三级微型消防站。

(四)同一建筑内多个重点单位共用消防控制室的,该建筑可合并建立一级微型消防站,每个重点单位应建立三级微型消防站。

(五)非重点单位可参照此分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